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年8月16日至9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和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年6月5日,巡察组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负责人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认真研究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当作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当作一次完善管理制度的机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充分体现了对生态环境分局广大党员干部的爱护。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统筹领导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组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专题会议,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是明确分工,有序整改。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进行了交办,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抓党建的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及时对接市生态环境局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已对各股室、局属单位进行谈话,形成初步意见待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尚未对我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等研究批复。由于分局局属机构设置等垂直改革工作正在实施,期间市局要求分局相关人事等工作暂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及相关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完善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作用,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党组发文流程,涉及人事任免等文件使用局党组文件标签及公章。根据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年6月18日完成党组文件标签及公章更换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方面,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立法工作批示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部署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马鞍山调研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工作精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脱贫攻坚方面,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信访案件清理化解工作。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成立县生态环境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出台《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党建工作主要内容,全面加强舆论宣传的领导。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出台《中共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生态环保个人岗位,撰写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两学一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态环境保护篇章、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市委书记丁纯在全市党务会议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局党组先后学习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简易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5)针对“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正常”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出台《中共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如实记录学习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马鞍山,考察安徽和在合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枞阳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等。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党内相关议事规则办事,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人事任免、“三重一大”等方面的事项,与一般干部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严格区分,纠正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现象。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党支部组织体系不完善”问题。
一是严格支委班子建设,按照组织程序及相关规定实施换届和人员增补,规范党小组管理。局党支部已于年9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了缺额支委补选工作,增补了1名支委委员。二是进一步配齐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提高支部日常工作水平。强化支部日常学习管理,持续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至今共召开2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3次党日活动;组织开展2次党课。积极支持党员发展工作,组织1名党员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工委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7)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活动。6月份以来,共召开2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3次党日活动,组织开展2次党课。组织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左光斗纪念馆,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态环境保护篇章、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市委书记丁纯在全市党务会议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二是杜绝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代替党小组会的现象发生,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支部同志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并及时将会议内容上传先锋铜陵app。
(8)针对“未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工作原则和程序”问题。
一是加强党管干部工作规则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等进行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二是严格按照《铜陵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铜陵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内容,逐步完善机关内设机构等设置工作。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谈话等程序选人用人,加强对设置科室的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人员。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心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年10月,县环境监察大队举一反三,对年以来案卷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案卷文书名称错误等类似现象。三是持续开展反“四风”整治行动,结合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如实向组织汇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情况。局党组书记和办公室做好初审把关工作,杜绝照抄照搬现象。
(10)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来客接待标准和规模,实行招待费报销审核多层把关工作,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印发《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二是加强出差审批工作,出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强化出差审批报批工作,整合县域内出差次数,灵活调整出差时间,实行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同时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支出数据,结合上级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
(11)针对“执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年6月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系统智能化管理,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坚决杜绝案件未移交未结案等此类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其中移送县公安局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起。
(12)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存在先执行后上会现象”问题。
一是出台《中共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增强局领导班子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局办公室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研究事项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集体审议后方可执行。对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均由专题会议或局党组会议审议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针对“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执行制度规定不严”问题。
一是出台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请假、出差审批报批工作,强化职工队伍管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强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效能建设,注重个人言行,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坚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是成立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不定时开展效能督查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开展3次检查,未发现擅自离岗、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同时实行日常工作痕迹管理,要求出差、下乡等人员在局内部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图片信息。
(1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强化报销发票及相关附件审核。二是安排专人对相关差旅费报销进行核实,对涉及多报、重报差旅费的当事人责令立即予以清退,并追回多补的差旅费。三是严格规范使用公务卡,完善公车维修报销程序,杜绝现金支付现象。局干部职工已于年1月份办理了公务卡,实行公务卡结算。
(15)针对“政府招标及采购不规范、手续不完整”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局党组将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关于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关于印发枞阳县-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是立即将年4月采购的办公家具、年7月监测站更换的原子吸收流量控制器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三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强化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16)针对“公车使用未严格按规定执行”问题。
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宣布单位原公车管理文件《关于加强公务车辆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印发《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程记实不够重视、记实内容较少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教育谈话,要求各党组成员认真对待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全程记实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行痕迹管理,真正体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二是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丁纯在全市党务会议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中共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
(18)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结合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纪检监察派驻工作,主动接受纪律监督。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已向市局纪检组提交县生态环境分局历史沿革、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构成、领导分工、廉政A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机关基本情况资料,为下一步纪检进驻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五有”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垂管改革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相关防控措施。
7.落实上级督察整改情况方面
(19)针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件整改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指挥长的“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组,高位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月度任务细化清单,强化过程管控,逐月压茬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扎实做好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针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重要讲话精神,瞄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讲话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10次,夏季攻势期间帮扶改善原铁铜乡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2)针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不够”问题。
一是各帮扶人按月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率班子成员前往帮扶村,紧扣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集体经济发展等进行专题调研共计3次。三是修订完善年帮扶计划,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产业扶贫、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推进双基建设。
(3)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在二级机构以上负责同志工作例会上进行了宣讲,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会后分别向本部门进行了传达。二是将“”、“”等医保政策和产业扶贫相关政策上传到县生态环境分局QQ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及时下载,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学习、深刻领悟、弄懂弄通。今年以来二级机构以上负责同志累计走访96人次,宣讲80人次。
2.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
(4)针对“专题调研、督导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对待扶贫工作,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将扶贫工作摆到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两手抓、两手都很硬。二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会同原铁铜乡党委召开包村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制约扶贫村脱贫的主客观问题,协商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帮扶原铁铜乡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5)针对“帮扶贫困户过于注重给钱给物和政策兜底”问题。
一是帮扶责任人、驻村队长加强了与贫困户的沟通,基本做到按月定期走访,及时宣传产业扶贫政策。二是通过多次走访,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因素,在物质扶贫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扶志教育,坚定贫困户的立足自主脱贫决心、克服暂时困难耐心、迎接美好生活信心。三是至今局累计走访96人次,解决问题19个。
3.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情况
(6)针对“生态扶贫项目安排向贫困村倾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提高贫困村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中占比的重要意义,以后谋划项目时结合贫困村实际情况进行大幅度倾斜。二是结合生态脱贫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运维咨询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并推进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
三、坚持长效常态,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整改不放松。持续开展自查,在已整改完成的事项上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出现反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问题,坚定不移的向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刀,做到真碰硬敢碰硬。
二是传导压力不放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牢抓实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建章立制不放松。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即查即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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