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的嵇先生花46万买了辆“林肯”车,不曾想,新车问题多多,他一怒之下将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处4s店赔偿他万,不过,最近案件出现了波折。
年6月,嵇先生花46万元在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买的一辆越野车,仅开了6天,控制台上就突然蹦出碎玻璃渣……
经鉴定:嵇先生购买的林肯车前挡风玻璃在销售前被更换,掌握关键证据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6月,邗江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4S店存在销售欺诈,依法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即4S店返还嵇先生46万元购车款,同时要赔偿万元的3倍购车款。
然而,一审后,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拿出证据证明该车是在原厂更换的玻璃,符合相关标准,是4S店员工工作失误,没有检测出来,而非销售欺诈。
李伟承办律师:这份证据是厂家的工程师,出具了一个所谓的证人证言,里面描述:玻璃是在他们生产过程中进行的更换,而且质量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律师当庭出示的权威部门司法鉴定书显示,嵇先生买的车辆存在明显质量瑕疵,跟4S店的PDI检测书出入很大,并指出对方销售时,故意隐瞒了更换玻璃的事实。
嵇先生:你即使原厂更换,你要告诉我,而且你做的一塌糊涂!李伟承办律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证据确凿的!嵇先生介绍,二审中,扬州天旭达林肯4S店不仅推脱责任,开出的赔偿条件也让他无法接受。
嵇先生:他愿意调解,车不退,给你8万、10万块钱,你说这个怎么调解不现实?
目前,该案件已完成庭审,将择期宣判。
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怀疑买到了问题车,需要在第一时间找权威机构进行鉴定,方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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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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